女孩吞16颗药进ICU_女孩服药事件

女孩吞16颗药进ICU_女孩服药事件

一只振营呀 2024-12-20 每日头条 29 次浏览 1个评论
  1. 南中医死人了?
  2. 佳木斯一名4岁女童疑被其亲生父亲和继母虐待,你怎么看?

南中医死人了?

是的,是仙林校区的,据说是二管的,叫华皎皎。

关于华娇娇同学意外死亡事件的情况通报 2010年5月15日凌晨(零点十分),我校第一临床医学院2007级中医2班女学生华娇娇,从离地面约1米高的床梯摔下,脑部着地,当即昏迷。宿舍同学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和校医院值班电话。学校值班医生赶到后,对华娇娇同学做了急救处理。学校值班车辆和120急救车先后赶到,由120急救车送往南京中大医院,到达医院时间为1点10分。CT诊断结果为颅脑外伤,颅底骨折,硬膜下水肿,1点35分医院下达病危通知。5月16日23点20分,华娇娇同学在中大医院ICU室因抢救无效死亡。医院诊断为:颅脑外伤,硬膜下水肿,弥漫性脑肿胀,脑疝形成。事件发生后,学校紧急成立了善后工作领导小组,有关领导第一时间赶往中大医院,协调开通绿色通道,组织会诊,要求医院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抢救;并及时通知了学生家长,共同商量抢救及善后事宜;同时上报省教育厅、市公安局、驻地派出所等。公安机关勘察了现场,做了目击者讯问笔录。办案干警认为:该事件事实清楚,是一个典型的偶然性的意外死亡事件。发生该事件,学校十分痛心和惋惜。这既是家庭的损失,也是学校和社会的损失。全校师生以悲痛的心情向华娇娇同学致哀,向学生家长及其亲属表示深切同情和慰问。目前,学校在省教育厅、省公安厅、市公安局、仙林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,积极与学生家属进一步洽谈协商,依法共同处理相关善后事宜。以上是学校不知道谁发表在QQ空间上的一篇日志。

佳木斯一名4岁女童疑被其亲生父亲和继母虐待,你怎么看?

亲生父亲找了这么恶毒的女人,耳濡目染,近朱者赤,近墨者黑,长期相处势必形成恶性帮凶,对一个年幼的孩子痛下毒手,太歹毒了,所以说残缺、畸形家庭只能害了无辜的孩子,尽量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,别让祖国的花骨朵受到不公正的摧残!更希望国家法律严惩这种恶掠行径,弘扬社会风气!

刚刚看到这则新闻,真的是出离愤怒。不爱请别伤害,孩子是最无辜的!

最新通报出来了,那个号称没有打女儿的于某龙也被刑拘,他曾用手、数据线、笤帚等殴打4岁的女儿。

女孩吞16颗药进ICU_女孩服药事件



不得不说,有些人真的不配为人父母!

一个4岁的孩子,被继母和生父长期虐待,身上更是伤痕累累,惨不忍睹:烟头烫的、刀片划的、墙上撞的……

脸上有划伤,嘴唇被剪刀剪伤,脑门上有很大一块疤痕,脚底全是冻疮,浑身上下是新伤加旧伤。

据悉孩子不久前就住过一次院,医院报警后,孩子的后妈和亲身父亲说孩子有自虐倾向,身上的伤疤都是孩子自己弄的。

4月22日,孩子做完鼻梁骨手术后出院,4月23日,又一次被送进了医院,这次是颅脑损伤,直接进了ICU……

那个蛇蝎心肠的继母必然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,同样是为人母,怎么能连半点人味也没有呢?哪怕做不到一视同仁,哪怕是“厚此薄彼”也不该对4岁的女孩痛下狠手。退一步讲,即使是对于小动物也不能下这种狠手吧。

从某种程度上讲,女孩的生父于某龙更加罪无可恕。如果没有他的默许和助纣为虐,想必女孩的继母也不会如此变本加厉。做了还不敢承认,还想甩锅,这为人也是绝了!

当然,一味地谴责也于事无补,值得深思的是:

1,类似事件被发现时往往已经对孩子造成了难以抚平的伤害,而依靠年幼的孩子“自诉”很不现实。是不是应该有更加主动的方式来保护困境中的孩子呢?

2,对于故意伤害儿童的行为,要有更加严厉的惩处措施,最好也要有“虐待儿童罪”。

3,这件事之所以被曝光,得益于好心人的举报,我们大多数人也要改变“家长打孩子是家事”的想法。

最后,希望女孩能够挺过难关,早日康复,希望能够依法剥夺女孩父亲的监护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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